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克罗地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Republic of Croati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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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汇管理
根据克罗地亚外汇法的规定,外汇的买卖在外汇市场进行。对外支付和对外信贷业务通过被授权开展对外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。
  外国人可以在商业银行设立外汇帐户,并通过外汇帐户对外支付。对外支付可用外汇也可用本国货币进行。
  外国投资者在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后,可将投资所得利润、投资结束后所属资本及出售股票所得自由汇往国外。外国人可用克本币帐户上的资金在克进行支付、对克罗地亚人提供信贷及转帐,也可兑换成外汇对外汇款。
  如果交易金额超过10.5万库纳,交易人必须向克罗地亚财政部反洗钱局进行报告。在出入境时携带超过4万库纳的现金和支票均需向海关申报。
外国人在商品出口或向外国提供服务后,最迟于90天内必须实现收汇。经克罗地亚人民银行批准,此期限可以延长一次。对外支付和收汇按照国际通用方式进行。